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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为老服务“一键通”平台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松江为老服务“一键通”平台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2 阅读次数: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对松江为老服务“一键通”平台工程监理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投标:

一、项目概况

松江区开展为老服务“一键通”数字化示范应用场景建设,让老年人逐步享受“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便捷,回应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项目以服务老年人为根本宗旨,整合适老“医、食、住、行、文、体、康、养、护、询”等服务资源,协同各部门汇聚共享涉老数据、重塑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构建完善智能便捷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为老服务“一键通”、搭建服务聚合“一平台”、形成资源匹配“一生态”,形成老年群体人人享有更具品质、更加美好的数字生活新范式,项目中标金额180.5万元为确保项目稳步推进,拟选取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松江为老服务“一键通”平台工程监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

供应商对本项目系统实施阶段、系统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组织协调实施监理,成交供应商全面维护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帮助采购人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

监理服务应覆盖项目实施的硬件集成和软件开发工作各个环节,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据项目立项及批复、招投标(磋商)文件、合同(包括附件)以及项目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对项目的履行情况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验收要求

通过最终验收后,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单位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

项目验收应提交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监理总结报告、监理过程有关会议记录、监理工作表单、项目中期报告及项目终期报告等

四、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松江为老服务“一键通”平台通过最终验收止,审计阶段、固定资产入账阶段提供相关的配合工作。

五、对供应商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

六、项目最高限价以及评标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705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采用比价进行评审。

七、供应商需递交投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现场验证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依法不纳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系统的单位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被列入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3、投标报价表(服务项目报价表需根据服务具体工作量细化报价)、实施方案(细化到个人工作量)、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

5、工作业绩情况、相关专业资质文件。工作业绩情况指供应商近三年本市市区两级类似项目业绩(列明项目名称、项目年份、合同金额、服务年限、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及业绩证明材料(如往年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相关专业资质文件包含团队成员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请于2024419日前将投标文件(含所有材料)密封盖骑缝章送至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921室。

九、采购单位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9楼、10楼

邮编:201600

联系人:何慧慧 

联系电话:37736181

 

附件:松江为老服务“一键通”平台工程监理项目需求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松江为老服务“一键通”平台工程监理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松江民政养老服务机构智能诊室工程监理项目

二、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1. 监理单位职责

工程监理服务:监理单位需要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重要节点(包括:开工条件确认方案审核、到货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初步验收、最终验收、移交工作等环节)监理服务

2. 监理执行标准

国家、上海市有关部位颁发的设备、工程监理的颁发、规范。

3. 监理工作目标

1)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满足国家、上海市的工程验收质量标准,项目终验一次通过的合格率达到100%。

2) 进度控制目标:信息化项目的进度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并完成终验。

3) 成本控制目标:合同签订前审核工程量清单(如有需要),完工后核对工程量清单。协助财务监理、投资监理工作。

4) 变更控制目标:需要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审查、记录,提供监理意见,同时报项目建设单位。变更执行后,对变更的工程量进行复查,做好对工程量进行签认。 

5)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第170号文)等的相关要求。

6) 合同管理目标:完成项目的合同跟踪与管理,同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处理相关索赔事宜。

7)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模板,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做好数据记录与保存。

4. 监理的工作内容

1) 质量控制

Ø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和确认项目业务蓝图;

Ø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总体设计方案;

Ø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和确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

Ø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系统设计方案;

Ø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和实施方案;

Ø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对项目各里程碑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Ø 检查实施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Ø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原代码管理方案;

Ø 审核项目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质量不受影响,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备忘录;

Ø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单位的测试方案;

Ø 处理实施工程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实施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

Ø 及时处理实施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签认;

Ø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实施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意见;

Ø 协助建设单位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实施单位。敦促实施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Ø 与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Ø 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实施单位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Ø 督促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2) 进度控制

Ø 审核实施单位提交项目进度计划,并根据实施单位提交的项目进度计划,确定各阶段监督、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Ø 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项目进度延期申请;

Ø 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建设单位,并要求实施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Ø 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Ø 审核实施单位初验、终验计划的可行性,并以通知单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

Ø 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3) 风险控制

Ø 在项目启动阶段,对整体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形成风险控制方案

Ø 根据分析控制方案,编制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Ø 在实施过程中,结合项目实施质量与进度,进行风险跟踪;

Ø 在产生风险问题的情况下,提出启动风险处置预案申请,报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Ø 对风险处置预案启动后的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开展。

4) 协调

Ø 与建设单位、实施单位确定项目阶段、各个实施单位的协调形式和方法,如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并在项目过程中执行;

Ø 对项目重大方案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包括项目相关业务问题与技术问题的研究及建议(专项问题研究)

Ø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问题及实施方法提出特定问题建议(专项问题建议)

Ø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协调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达成一致;

Ø 协调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Ø 协助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完成系统移交工作。

四、监理服务准则

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 提供本市多种技术服务方式,包括现场服务(5*8)、电话支持(7*24)、响应时间1小时到现场等。

2) 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 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不得将监理业务分包第三方。

4)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提供承诺否则为无效标。

5) 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6)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7) 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8)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9) 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

10) 不泄漏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

11) 组建一支有丰富工程建设监理经验的团队,致力于本项目的建设。保证工程高质量按时完成,保证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12) 根据项目内容不同派驻的专业监理人员,必须在项目进程中全程监理照记录,要求每天有监理日报上传

13) 监理单位项目内容对应的监理以外必须每天派驻现场监理一名,协调监理工作与工程进程,人员必须固定有临时调换必须得业主方允许可以进行,则不得临时调换,在调换时就好工作的交接与委托并有记录为证。

14) 监理单位建完善的内部与现场工作纪律和奖惩条例,包括现场监理人员的自查抽查自纠的制度制度以文本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上交业主监督考核并承诺严格执行在合同注明如有查到现场人员有违反相关条例为,于监理公司所给予的相应条例

15)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监理就必须时完成针对时间节点的本项目的入驻现场日上交)、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项目总结。对每次工作例会进行会议记录和进度调整工作,所有文件会签后最晚隔天传送业主。

16) 弱电及信息化监理应于土建监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终验成功。

17)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未遵守承诺、未能对工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响应并造成雇主经济损失的,根据相应责任向雇主赔偿。

18) 监理服务标准包括且不仅限于:

Ø GB/T 19668.1-2005 1部分:总则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Ø GB/T 19668.2-2007 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Ø GB/T 19668.3-2007 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Ø GB/T 19668.4-2007 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Ø GB/T 19668.5-2007 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Ø GB/T 19668.6-2007 6部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

 

附件: